导读

《定之方中》为《诗经》国风篇目之一。以下原文据公开《诗经》通行本整理;章句、字词和诗旨在不同注本间多有异说,白话与简注只作审慎导读。


原文

定之方中,作于楚宫。揆之以日,作于楚室。树之榛栗,椅桐梓漆,爰伐琴桑。 升彼虚矣,以望楚矣。望楚与堂,景山与京。降观于桑,卜云其吉,终然允臧。 灵雨既零,命彼倌人,星言夙驾,说于桑田。匪直也人,秉心塞渊,騋牝三千。

白话

  1. 本章围绕“定之方中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定之方中,作于楚宫。揆之以日,作于楚室。树之榛栗,椅桐梓漆,爰伐琴桑。”。
  2. 本章围绕“定之方中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升彼虚矣,以望楚矣。望楚与堂,景山与京。降观于桑,卜云其吉,终然允臧。”。
  3. 本章围绕“定之方中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灵雨既零,命彼倌人,星言夙驾,说于桑田。匪直也人,秉心塞渊,騋牝三千。”。

简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