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《还》为《诗经》国风篇目之一。以下原文据公开《诗经》通行本整理;章句、字词和诗旨在不同注本间多有异说,白话与简注只作审慎导读。
原文
子之还兮,遭我乎狃之间兮。并驱从两肩兮,揖我谓我儇兮。 子之茂兮,遭我乎狃之道兮。并驱从两牡兮,揖我谓我好兮。 子之昌兮,遭我乎狃之阳兮。并驱从两狼兮,揖我谓我臧兮。
白话
- 本章围绕“还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子之还兮,遭我乎狃之间兮。并驱从两肩兮,揖我谓我儇兮。”。
- 本章围绕“还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子之茂兮,遭我乎狃之道兮。并驱从两牡兮,揖我谓我好兮。”。
- 本章围绕“还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子之昌兮,遭我乎狃之阳兮。并驱从两狼兮,揖我谓我臧兮。”。
简注
- 子之还兮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遭我乎狃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之间兮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并驱从两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肩兮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