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《衡门》为《诗经》国风篇目之一。以下原文据公开《诗经》通行本整理;章句、字词和诗旨在不同注本间多有异说,白话与简注只作审慎导读。
原文
衡门之下,可以栖迟。泌之洋洋,可以乐饥。 岂其食鱼,必河之鲂?岂其取妻,必齐之姜? 岂其食鱼,必河之鲤?岂其取妻,必宋之子?
白话
- 本章围绕“衡门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衡门之下,可以栖迟。泌之洋洋,可以乐饥。”。
- 本章围绕“衡门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岂其食鱼,必河之鲂?岂其取妻,必齐之姜?”。
- 本章围绕“衡门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岂其食鱼,必河之鲤?岂其取妻,必宋之子?”。
简注
- 衡门之下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可以栖迟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泌之洋洋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可以乐饥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岂其食鱼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