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《玄鸟》为《诗经》商颂篇目。以下内容直接整理自对应精读条目的 A 段;篇章、字词和诗旨在不同传本与注本间可能有异说,白话与简注仅作审慎导读。
原文
天命玄鸟,降而生商,宅殷土芒芒。古帝命武汤,正域彼四方。 方命厥后,奄有九有。商之先后,受命不殆,在武丁孙子。武丁孙子,武王靡不胜。 龙旂十乘,大糦是承。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,肇域彼四海。 四海来假,来假祁祁。景员维河。殷受命咸宜,百禄是何。
白话
本篇在商颂礼乐语境中,玄鸟生商与殷受天命。诗中反复出现的礼仪、农事、祖先、天命或军功词语,应结合全篇理解;以下不把有争议的训诂译成唯一答案。
简注
- 颂:用于礼仪歌唱的诗类;具体演唱场合须以篇序、传笺及礼制材料互证。
- 命/德/福:本篇相关的政治与祭祀语汇,既有祈愿意味,也承担秩序表达功能。
- 异文边界:个别字词在传世本之间有异体或训读差异,本文以通行毛诗字面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