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《野有蔓草》为《诗经》国风篇目之一。以下原文据公开《诗经》通行本整理;章句、字词和诗旨在不同注本间多有异说,白话与简注只作审慎导读。
原文
野有蔓草,零露漙兮。有美一人,清扬婉兮。邂逅相遇,适我愿兮。 野有蔓草,零露瀼瀼。有美一人,婉如清扬。邂逅相遇,与子偕臧。
白话
- 本章围绕“野有蔓草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野有蔓草,零露漙兮。有美一人,清扬婉兮。邂逅相遇,适我愿兮。”。
- 本章围绕“野有蔓草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野有蔓草,零露瀼瀼。有美一人,婉如清扬。邂逅相遇,与子偕臧。”。
简注
- 野有蔓草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零露漙兮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有美一人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清扬婉兮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邂逅相遇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