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《竹竿》为《诗经》国风篇目之一。以下原文据公开《诗经》通行本整理;章句、字词和诗旨在不同注本间多有异说,白话与简注只作审慎导读。
原文
籊籊竹竿,以钓于淇。岂不尔思?远莫致之。 泉源在左,淇水在右。女子有行,远兄弟父母。 淇水在右,泉源在左。巧笑之瑳,佩玉之傩。 淇水滺滺,桧楫松舟。驾言出游,以写我忧。
白话
- 本章围绕“竹竿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籊籊竹竿,以钓于淇。岂不尔思?远莫致之。”。
- 本章围绕“竹竿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泉源在左,淇水在右。女子有行,远兄弟父母。”。
- 本章围绕“竹竿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淇水在右,泉源在左。巧笑之瑳,佩玉之傩。”。
- 本章围绕“竹竿”展开;按字面可理解为:“淇水滺滺,桧楫松舟。驾言出游,以写我忧。”。
简注
- 籊籊竹竿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以钓于淇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岂不尔思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远莫致之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
- 泉源在左:本篇关键词,具体训释以《毛诗故训传》及相关校注为准。